才剛申請保護令!藍又時再控前夫「家暴」 男方反擊:不出聲不代表默認


才剛申請保護令!藍又時再控前夫「家暴」 男方反擊:不出聲不代表默認

歌手藍又時在2019年初時,跟科技業的前夫童恩寧申請離婚,當時藍又時也控訴前夫對她言語暴力,甚至為此申請了保護令!沒想到,今年9月1日,藍又時又在臉書PO文怒控前夫酗酒暴力,而童恩寧13日也在臉書回應,「不出聲不代表默認!」並列出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規定,指控藍又時公開官司過程和小孩照片已經違法,掀起外界熱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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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藍又時臉書

藍又時先前在臉書PO文控訴,直指前夫對她跟小孩進行言語暴力,在單獨照顧孩子時喝酒,暴怒時甚至還會在女兒面前對牆壁捶打、踢家具,看到小孩躲進房間還會追上前繼續罵!所幸開庭後她終於拿到為期2年的保護令,忍不住直呼,「我終於不需要再被辱罵...」。

圖片來源:藍又時臉書

此外,藍又時也指出,自己明明已拿到保護令,甚至還有目睹過程的朋友可以出庭作證,但法官卻遲遲不肯傳喚證人,「證人都到門口等了,他就是不願意傳!但我們只是一般老百姓,怎能撼動偉大的法官想做的事呢?一直說此案為矚目案件,究竟誰矚目了?家事不公開誰能矚目?」

圖片來源:藍又時臉書

藍又時也透露,原本為了保護孩子,選擇不公開發文,男方卻多次在臉書公開發文抒發情緒博取大家的認同感,先前她為了不想變成在媒體上互撕的夫妻,而遲遲不願對外聲明,但最終只能選擇捍衛自己的權益,「我開始需要保護我工作上的身份了,最重要的,是保護所有的事實!」

圖片來源:藍又時臉書

不過,對於藍又時的指控,童恩寧13日在臉書發了357字的聲明,列出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第69條第1項第3款、第3項規定,直指藍又時曝光官司過程、小孩照片已屬違法,並且強調,「不出聲不代表默認,相關案件已經交由律師處理,我很沉重的聲明如上,我會一直堅持守護我的家與我愛的人,謝謝大家的關心」。

圖片來源:翻攝自童恩寧臉書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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