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籍中國藝人「吳亦凡」2021年因涉嫌凡強姦、聚眾淫亂而被逮捕,一審因數罪併罰,獲判刑13年跟驅逐出境,他當庭提出上訴。二審於25日舉行,因涉及被害人隱私,案件依法採取不公開審理方式,不過詳細的犯罪過程都隨之曝光,讓大家難以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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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陸媒《頭條新聞》報導,吳亦凡於2018年7月在住處夥同其他人,與另外2名女性在酒後發生關係;2020年11月至12月期間,於住處先後趁著3名女子喝醉不省人事時,強行發生關係。中國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,吳亦凡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事實,因此維持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,附加驅逐出境;以聚眾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,數罪併罰,最後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,附加驅逐出境。
事件的起源是有多位女子在2021年在網路上指控吳亦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關係,經過半個月後,朝陽檢察院依法審查,對吳亦凡批准逮埔。由於中國對於劣跡藝人的管控十分嚴格,因此與他有關的相關作品隨即被全數下架,遭到大規模封殺。之後還傳出許多關於吳亦凡服刑的話題,一舉一動都能掀起大眾的關注。
不僅如此,在審理期間,吳亦凡還被查出用盡各種方式「逃稅款1.79億人民幣」,再加上罰款的話,共計要繳納6億元人民幣(約25.8億新台幣),天價金額掀起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