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NCT成員文泰一涉性侵案再上訴!三審開打震撼韓娛圈 法院揭『不符自首條件』關鍵原因


前NCT成員文泰一涉性侵案再上訴!三審開打震撼韓娛圈 法院揭『不符自首條件』關鍵原因

南韓前男團 NCT 成員 文泰一(Moon Taeil) 涉嫌「特別準強姦罪」一案持續延燒。雖然他在二審中被判處 有期徒刑3年6個月,但仍不服結果,於本月24日透過律師正式向大法院(最高法院) 提出上訴。此案震撼韓國娛樂圈,也再度引發外界對「偶像犯罪」與「藝人道德責任」的關注。

來源:NCT

根據韓媒報導,首爾高等法院第11-3刑事部於本月17日針對文泰一與另外兩名共犯的二審判決中,駁回檢方與被告雙方上訴、維持一審原判。三人各被判刑3年6個月,並須完成40小時性暴力治療課程,5年內不得從事與兒童、青少年相關職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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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在判決理由中指出,被告方主張「已向調查機關自首,應獲減刑」,但法官明確駁回,強調:「文泰一在住處遭搜查前,曾聲稱自己未意識到犯罪行為的發生;另一名共犯也坦言,若非案情曝光,根本不會自首。」因此,三人並不具備自首減刑的條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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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同時補充,雖考量被告均為初犯、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、被害人表明不願追訴,但仍強調:「被害人體內檢出三名男性DNA,與文泰一等三人一致,足以證明犯罪事實。被害人遭受嚴重性羞辱與精神創傷,至今仍持續治療。」法院認為,這些因素必須反映在刑期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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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悉,文泰一在判決前曾提交 7頁反省書 以求減刑,但法院最終未採納。檢方則於9月結案公判中指出,本案「罪質惡劣、情節嚴重」,因此請求法院改判每名被告 7年徒刑。文泰一方面則以「被害人已接受道歉」為由請求從輕,並於最終陳述中表示:「我承認所有罪行,深刻反省。被害人受到的傷害無法完全彌補,我真心道歉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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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判決書內容,文泰一與共犯於 2024年6月 酒後性侵一名中國籍女性,隨後遭起訴,並於7月一審中被判刑3年6個月、當庭收押。儘管二審維持原判,但三人全數不服結果,已相繼提起上訴。由於此案涉及知名偶像藝人,消息一出再度發外界譁然,不少韓網留言批評:「已被定罪還要上訴,毫無悔意」、「偶像犯案後還能出現在粉絲面前太可怕了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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